时间:2023-02-22 17:21
特病医保办理流程为:
1.提交审核。每月的规定日期(如长沙是每月的1至10号)内,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人,持本人的社保卡、身份证、需申报病种的既往病史相关资料,比如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可用复印件,但必须由提供资料的医院病案室、医保科或医务科盖章确认)、以及近期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前往初审鉴定的医院医保科提交审核;
2.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填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批表》;若审核不通过,则会被退回;
3.初审鉴定。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会组织鉴定医师为申报特殊病种门诊患者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鉴定;
4.等待鉴定。鉴定合格的,医院医保科会患者信息录入到特殊病种门诊申报系统中,并在《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批表》上面签署意见并盖章,而患者的相关资料,也会在整理后统一报送至特殊病种评审专家委员会;
5.集中评审。特殊病种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批表》以及相关资料进行集中评审;
6.复核。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在专家集中评审后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则会将评审结果录入到特殊病种门诊系统;
7.评审结果反馈。特殊病种评审专家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反馈给初审鉴定医院;
8.评审结果处理。评审合格的,评审病历资料会由中心统一存档;评审不合格的,则特殊病种评审专家委员会也会注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由初审鉴定医院将结果以及申报资料返还给参保人;
9.享受待遇。申报人需在限期内享受特病待遇,评审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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